2024年四川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制定了新规定,目前四川省成都、绵阳、凉山、攀枝花等多个地区,职工夫妻可在孩子年满三岁之前,每人每年各享受10天的假期,而且此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职工夫妻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具体以个人情况和单位情况而定。
2024年四川省为支持家庭教育和儿童成长,特开展一项福利政策,即育儿假,一般针对符合此假期条件的父母,可每年享受几个工作日的育儿假,而且在育儿假期间,父母的工资通常照常发放,由于四川省各地区政策不同,所以育儿假休假方式也有所差异,具体如下所示:
1、成都
成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各享受育儿假累计十天,在休育儿假期间,职工夫妻视为出勤,且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2、绵阳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子女三周岁(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以下的夫妻,每年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3、凉山
凉山育儿假只能当年享受,不可延续至第二年,而“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也就是说宝宝出生为2023年10月,那么2024年10月为一个年度。
4、攀枝花
攀枝花“育儿假”仅限子女未满三周岁,如果职工孩子在《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9月29日实施之日起,若子女已满三周岁的,则不享受当年的“育儿假”。
5、达州
达州允许父母在子女未满三周岁前休带薪假期,以照顾和培育子女,一般达州育儿假的长度通常根据子女的年龄而定,那么可总共享受20天育儿假,需注意每年每次的育儿假仅限当年使用。
6、泸州
四川省《条例》实施后正在休产假的夫妻,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如果未休育儿假,那么不能延续至第二年,通常夫妻只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
7、巴中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可休“育儿假”,一般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理论上“育儿假”可休四次,但最后一次须在子女满36个月(含)内休完,毕竟子女年龄超过36个月后就不再享受。
8、南充
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累计十天的“育儿假”为夫妻双方各休十天,而此“育儿假”与“公休假”属于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包含关系,不与公休假抵扣。
9、乐山
乐山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所以在乐山居住的非户籍夫妻可享受当地“育儿假”,不过一旦享受就不可重复享受户籍地“育儿假”。
举报